2024年7月24日,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裁定立案受理常州超联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号:(2024)苏0402破56号)。穷尽联系方式,管理人未能联系到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及股东,故管理人未能接管到债务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开户许可证、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章等证照及印章,现依法公告上述证照及印章自公告之日起全部作废。常州超联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查看 >>2026-05-17
南通垚犇体育文化用品有限公司印章、证照遗失公告如皋市人民法院于2026年3月11日作出(2026)苏0682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南通垚犇体育文化用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并于同日作出(2026)苏0682破14号《决定书》,指定江苏瀛联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开展破产清算工作。因管理人至今未能接管到债务人的公章、法人章、合同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印章,也未能接管到债务人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证照,现依法公告债务人的印章及证照全部遗失作废。特此公告!南通垚犇体育文化用品有限公司管理人2026年3月27日
查看 >>2026-05-17
常州宠家宠物用品有限公司证照、印章未接管及作废声明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1月19日作出(2026)苏0404清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常州宠家宠物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宠家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2月13日作出(2026)苏0404强清1号决定书,决定成立常州宠家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清算组,清算组由江苏常辉律师事务所高久巍、李政、刘乾道、钱江辉、赵振华、白翼成清算组。清算组接受指定后,依法开展清算工作,并向宠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等利害关系人发出通知,敦促有关人员及时移交证照、印章等材料。但截至本声明出具之日,清算组仅接管到常州宠家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及发票专用章。为维护宠家公司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清算组特此声明如下: 常州宠家宠物用品有限公司的
查看 >>2026-05-17
邓艳: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于2026年1月5日作出(2025)粤1971破申24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刘刚对东莞市川岳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岳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6年1月12日作出(2026)粤1971破34号之《决定书》指定广东陈梁永钜律师事务所为东莞市川岳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根据管理人调查,贵方为公司监事,以及持有公司10%股权。如贵方持有公司以下任一资料,请于2026年2月3日前一次性向管理人移交;如贵方有任何关于前述资料的线索的,亦请在前述期限内向管理人提供。前述资料的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1.公司的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权/债务清册、存货、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对外投资、无形资产、不动产等财产及
查看 >>2026-05-17
 
1 最后一页 跳转